女子卖二手电子书被索赔1万元发帖求助 律师:侵犯著作权 建议协商解决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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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山东女子小菊(化名)在网络发起了一个求助帖,求助的内容是:她将网上购买的电子书(电子版学习资料)用完后,放到二手交易平台售卖。声称自己赚了不到50元就下架了,但没想到收到法院诉状,被索赔1万元,因此求助遇到这样的事情该怎么办。

有网友看了小菊的求助帖后也分享了类似的遭遇:“三年前我卖修图课程(也是自己买的,看完挂平台),卖了一阵子,当时确实也有人买,后来被投诉下架(是版权方投诉的)。看到版权方就再也不上了,不然就是律师函了。”

▲小菊(化名)卖二手电子书被索赔。

6月28日,上游新闻记者尝试联系小菊,但她并未回复信息。就小菊遇到的麻烦,上游新闻记者采访了北京恒都(上海)律师事务所的郑龙飞律师,他表示:“小菊售卖二手电子书的行为,的确触犯了《著作权法》。实际上没有二手电子书的说法,小菊购买了电子书,只是获得了阅读的权利,并没有取得传播授权。如果放到网上转卖牟利,就侵犯了作者或版权方的信息网络传播权,这也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范畴。”

网上售卖二手电子书侵犯著作权,为何现实中售卖二手的实体书却没有侵犯著作权?郑龙飞解释道:“正版实体书说到底是已经完成固化的著作权,你直接卖二手实体书,并不存在实施复制权或信息网络传播权的问题,所以售卖正版二手实体书不侵权。”

就小菊称自己现在面临赔偿1万元的尴尬境地,郑龙飞建议:“就当事人遇到的这种情况,我建议和作者或者版权方协商解决。首先她牟利很少,还不到50元,只要能证明电子书是合法取得,卖的时候也标明了是二手电子书,同时电子书如果有秘钥也已经出售,自己不能再使用了,那么就可以协商减免赔偿,即使上了法院,也不会有太高的赔偿。”